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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间定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3月1号起,纳税人即可汇总上一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核对2023年度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向税务部门办理汇算申报,并依法办理退税或补税。那么,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不需要办理汇算,又存在哪些退税或补税的情况呢?

纳税人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也就是说,除了上述情况,纳税人是需要办理汇算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根据界面提示确认已缴税额,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等申报表项目,提交汇算申请,实现快捷退税。当纳税人出现以下情形时,可能产生退税:
(一)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或捐赠等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
(三)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个人养老金等扣除不充分;
(四)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
(五)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六)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
(七)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

而当产生以下情形时,纳税人可能发生补税:
(一)纳税人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
(二)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汇算清缴适用的税率高于预缴税率;
(三)纳税人年中换过任职单位,由于后一任职单位不能掌握之前任职单位的收入,申报的累计收入偏低,导致预缴时适用的税率偏低,年度汇算时适用的税率高于预缴税率;
(四)有多笔年终奖预缴时都选择了单独计税,但汇算清缴时只允许一笔年终奖单独计税。

具体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期间,税务机关还会陆续在个税APP上发布一系列操作指南,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请纳税人依法办理个税汇算,及时享受国家个税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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