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为深入开展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有关企业非法注册假冒国企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拓宽线索搜集渠道,现就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2.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3.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4.其他与假冒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渠道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