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义:财务公司对单一客户从总量上控制使用风险,对集团成员单位办理各类贷款、担保、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融资租赁、买方信贷等各项信贷业务所确定的风险控制总量。财务公司综合考虑国家货币信贷政策、集团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和风险控制策略以及客户信用评级等情况,确定对成员单位的最高授信额度。
业务申请:首次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的客户应提交以下材料:客户资料调查书;信用评级及综合授信申请书;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成员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征信业务授权书;近三年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如公司章程规定);征信业务授权书;其他需提供的材料。非首次申请客户须提交资料:客户资料调查书;信用评级及综合授信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变更);近一年审计报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如公司章程规定);征信业务授权书;其他需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