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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采取四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企业,包括:加快场外市场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在审企业自愿场外挂牌交易、降低门槛赴香港发行H股,以及适当放宽对企业申报前融资和在审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限制,明确在审企业可以发行公司债,以化解融资困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