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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应向客户销售适当金融产品】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8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30日发布的《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显示,证券公司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以客户买入金融产品为目的提供投资顾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柜台交易等金融服务,应当按照《指引》的要求,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向客户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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