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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10月1日起施行“鉴定难”问题寄望细则】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7日】
  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正式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自10月1日起施行。去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委网站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简称“三包凭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消费者可于今年1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国家标准委。《三包凭证》是此前“汽车三包”政策征求意见稿中相关零部件部分的细则,业务普遍猜测《三包凭证》将与“汽车三包”政策同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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