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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青海省于2012年12月率先落实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500多名大病患者结报医疗费用以来,近期陕西、福建、浙江、吉林等省份也相继出台各自的大病医保方案。通过调查发现,各地对大病医保制定的报销比例都高于国家限定的50%,多数地区不设报销上限,部分地区报销比例甚至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