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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险资私募开展公募基金业务门槛降低】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6日】

  证监会18日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该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适当降低了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门槛,增加了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也可以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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