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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再度警示炒新风险督促证券公司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深交所日前要求各会员单位切实做好客户管理工作,督促证券中介机构在抑制新股炒作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职能作用,夯实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基础。深交所表示,要加大力度、确保质量,切实落实3月12日证监会机构部《关于证券公司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和抑制新股炒作行为的通知》提出的四项要求: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向投资者讲清、讲透盲目炒新的风险和危害;切实承担保荐和承销责任,不做新股“三高”推手;坚持价值投资,自营和资管业务不跟风炒作;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高投资顾问、研究报告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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